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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亲们,每年的5月到9月是山竹的盛产季节,市场上的山竹大部分都是进口的,那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如何从越南进口
1.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山竹输往中国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2、关注的检疫性有害
生物名单
01番石榴实蝇
Bactrocera correcta (Hendel)
02桃实蝇
Bactrocera zonata (Saunders)
03李比利氏灰粉蚧
Dysmicoccus lepelleyi (Betrem)
04新菠萝灰粉蚧
Dysmicoccus neobrevipes Beardsley
05大洋臀纹粉蚧
Planococus minor (Maskell)
06南洋臀纹粉蚧
Planococus lilacius (Cockerell)
07山竹簇粉蚧
Paraputo odontomachi (Takahashi)
08柑橘粉蜡虫
Pseudococcus cryptus (Hempel)
09七角星蜡蚧
Vinsonia stellifera (Westwood)
3、植物检疫证书
经检疫合格的山竹,由MARD或MARD授权人员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运输工具号码,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该批山竹符合《越南山竹输往中国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的规定,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4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山竹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将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山竹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四条(出口前要求)第四款(植物检疫证书)的规定。
3.核查包装箱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四条(出口前要求)第二款(包装厂管理)的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山竹将允许从所有GACC批准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口。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水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的果园或包装厂的,则该批山竹不得进口。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的,则该批山竹作退回、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检出农残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出中国安全卫生标准的,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同时,GACC将立即向MARD通报,要求暂停相关果园向中国出口山竹的注册资质,直至视情况暂停整个项目。
6、符合性审查
贸易启动前,GACC将派检疫官员赴越南,对输往中国的山竹注册果园和包装厂实施议定书要求情况进行实地审查,主要包括产地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包装与出口查验等。GACC检疫官员将对第一年出口中国的山竹进行预检。
审查和预检过程中,一旦发现未列入议定书的且对中方有检疫性风险的有害生物,双方须立即进行技术磋商,并对检疫要求和议定书进行修订。预检过程中,一旦发现议定书附件关注的的有害生物,双方须进行技术磋商,并视情况对议定书进行修订。
7、回顾性审查
在贸易过程中,根据越南山竹植物疫情发生动态及口岸截获情况,GACC将作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与MARD协商,以调整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及相关检疫措施。
转自:12360海关热线